张国成,1977-1982年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能源动力所从事柴油机和可再生能源设备的科研工作;1983-1998年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司能源处历任副处长、处长;1998-2004年,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2004年2月至今,历任科技部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主任。
本报记者 王海蕴报道
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迎来了10岁生日。在这10年中,创新基金因资助了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认可,这让曾经或现在正为之工作的管理者们备感欣慰。
打开创新基金管理者名册,张国成的名字赫然入目。从2002年1月到2004年2月,张国成担任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具体主持创新基金的工作。谈起往事,现已是科技部国家遥感中心主任的张国成依然不能掩饰发自内心的自豪。他告诉记者:“即便是现在,每当看到曾经接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已发展壮大时,我的成就感就油然而生。”
不断探索
虽然已经离开5年了,但张国成仍然清楚地记得他曾经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做过的工作。
张国成上任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启动了小额资助项目。张国成表示,当时之所以决定启动小额资助项目,主要是为了平衡创新基金在实施过程中资助项目阶段前移的客观要求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之间的矛盾。
毫无疑问,创新基金的目标应该是帮助更多的初创期企业,在项目选择上应尽量向前推进,加强对处于初创期企业的支持。然而现实中,创新基金中的很大一部分支持资金却流向了成长期企业,一些有一定规模、财务状况不错的企业也得到了资助。
张国成指出,因为创新基金是财政资金,管理者需要考虑投资的成功率,而初创期企业成功率低,如果过多地支持初创期企业,管理部门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只能另辟蹊径,通过创新管理举措,尽可能寻求最大的平衡:既要保证政府资金的安全,又能支持更多的初创期企业。
将创新基金更好地与火炬计划结合,也是启动小额资助项目的一个重要原因。张国成表示,小额资助项目试点主要是支持各地创业中心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孵化器管理者与企业“朝夕相处”,对企业的发展状况了如指掌,这样既保证了政府资金的安全,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
之后,为配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留学生回国创业、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等战略,创新基金也采取了降低资助标准分等有侧重的支持措施。
得到广泛认同
作为一名曾经的创新基金管理者,张国成对创新基金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
张国成认为,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获得创新基金的资助,不仅仅意味着其能从国家拿到支持资金,更能为其带来社会融资可信度、市场开拓公信力等可观的社会效益,而这些社会效益带来的价值远远大于创新基金资助本身。因此,对于处于发展初期、融资困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得到创新基金的资助其实就等于有了融资的“金字招牌”,能够吸引各种社会资本的进入。
正是由于创新基金承载的神圣历史使命,管理者们担负着巨大的责任。张国成说,现在回过头来看,很多成长性非常好的企业都曾经得到过创新基金的支持,创新基金的工作因此得到广泛认可。但管理者在面对成千上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且9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的时候,要做出选择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为了探求“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和运行模式,让每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都获得同等的机会,张国成曾亲自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待室的窗户上贴了一张重要提示:“欢迎各级领导同志前来检查指导工作。为维护创新基金工作规则和工作纪律,请不要推荐、介绍和带领企业前来汇报基金项目。不便之处,请予谅解。”
通过不断地创新、完善和摸索,创新基金逐渐形成了“三位一体、各尽其职、互相制约”的管理模式以及如“高考”般严格的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张国成很有底气地说,在我国的众多科技计划中,创新基金可谓透明运作的典范。
未来任重道远
经过10年的发展,创新基金已成为指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杆“大旗”。
然而,创新基金的未来发展依然任重道远。张国成认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应该与地方创新基金管理部门互动协作,风险共担,联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简化创新基金申报程序,重心下移,把后期监管等权限下放到地方。这样一来,既能减轻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量、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其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管理创新和项目选择、评审等方面;同时又因地方创新基金管理部门离企业更近,能更好地监管企业,从而保证科技成果尽快转化。
张国成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与地方创新基金管理部门的共同支持;反过来,创新基金未来的发展也需要得到企业和创业者的理解。
张国成说,他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科技人员,特别是一些刚刚从海外归来的留学人员,在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时因企业财务状况太差而落选。这时,创业者往往会质问创新基金有没有尽到“雪中送炭”的义务。殊不知,“雪中送炭”的政策是建立在项目创新性重大、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大前提下,而体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应该是企业自身已经有了一把“弱火”,基金再加一些“炭”,使火旺起来,这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采访中,张国成强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增加大学生就业机会方面的价值和作用正日益为人们所认识。”他相信,只要不改变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政策初衷,创新基金的事业一定能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