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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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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由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基地向研发制造基地转型

  本报讯 (记者  杨文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产业规模和出口总额双双跃居世界第二。目前我国开始由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基地向研发制造基地转型。”7月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在纪念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新发展20周年座谈会上表示。

  张茅认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龙头,辐射周边,带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格局初步确定。

  十年前曾经担任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前身)管委会主任的张茅对高新区的发展非常关注。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关村科技园区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一是充分统筹和发挥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智力资源密集优势,在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驻区科研机构、高校的大力参与下,形成共生共赢的良好机制;二是立足于自身独特的智力资源优势,抓住国家和世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的机遇,选择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柱产业,并争取国家和北京市支持,成功实现政策聚焦和区域经济转型,成为领导新潮流的科技园区;三是形成以创新、创业、创造为旗帜,以政产学研结合为体系,以现代资本、管理和追求美好创业梦想的中关村人为主角的大舞台。张茅希望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重要组成部分的海淀园今后要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争取在科技金融、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科技人才培养方面有新的突破。

     北京组织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邓淑华)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核心内容包括自主创新、企业主体、科技人才、科研诚信、科学决策、资源共享等方面,贯彻《科学技术进步法》要重视依法行政和配套制度的制定。”科技部政体司司长梅永红6月26日在北京市科技管理干部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报告会上表示。此次报告会由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旨在推动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促进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法制政府建设。

  会上,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史绍洁对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了三点要求:领导干部要理解把握《科学技术进步法》对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科技进步法》;各部门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以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契机,使北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走向全面依靠科学技术的道路上来。

  北京市科委副主任朱世龙指出,全社会要结合北京发展的实际,把《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贯彻与北京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一个转变、两个加强、三大行动”科技工作思路的落实结合起来,与落实北京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18个重大专项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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