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观点
目前,节能、环保这两个词汇经常与建设和谐社会同时提起,它们本该是统一的,然而,在加大节能降耗考核力度的形势下,我们却看到了一些地区和企业以牺牲环境换得“节能成果”的怪现象。
2006年,“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省市区GDP快速增长的“成绩单”令人瞩目。国家统计局在2006年年初发布的公报显示,我国万元GDP能源消耗为1.21吨标准煤。这是我国单位GDP能耗2003年以来的首次下降。200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了1.23%,而2006年年初预定的目标是下降4%左右,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这给实现2007年节能目标带来严峻挑战。另外,一些省市的万元GDP能耗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在调查中却发现,一些能耗大户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在减少能源消耗的同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能耗的下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换来的。
在某地矿业企业,除尘设备没有运行,烟囱里冒出滚滚的黄色、黑色烟尘。据当地居民反映,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这种情况。据了解,布袋除尘设备消耗的电力占该厂耗电量8%左右,停开后,“节能”效果明显。钢铁和水泥企业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一家企业的负责人透露,环保设施耗电占该企业整个电耗的10%左右,一年不开除尘设施可节电400万千瓦时左右,节约资金300多万元。不运行环保设施,企业的能耗指标自然会下降,因此,这家企业所在地区很多企业都采取了这样的“节能”措施,还美其名曰“强化节能降耗措施”。
过去,农村人祖祖辈辈都是靠喝河沟里的水为生,用河水洗菜淘米。可现在,随着现代企业的扩张,水沟早已成了污水池、臭水沟。不少企业周围污水横流,令人怵目惊心。
眼下,企业都在紧锣密鼓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纷纷签下军令状,层层签订节能责任书,分解各项节能降耗的考核指标,制定了具体的节能降耗措施。在“节能高压”下,一些能耗大户停用治污设备,而随着节能指标考核力度的加大,这种倾向有明显加剧的趋势。
节能减排的重点是抓好源头控制,确保新建项目和老企业改造项目达到节能标准。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同样,“节能”更不能成为放弃环境保护的理由。2007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向各企业施加了“环保高压”。企业要一手抓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考核,一手抓主要污染源总量排放、主要污染物降低指标的落实和考核,两手都要硬,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双赢,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