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涛报道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日前,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梁桂在2007年首届技术转移发展论坛上指出,国家技术转移政策倡导走中国特色技术转移之路。
成果转化矛盾重重
“企业家总是抱怨大学的研发太基础,大学总是抱怨企业的研发能力太弱,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经过深入分析,梁桂认为成果转化中尚存在不少矛盾。就研发部门来说存在“三难”:首先,大学和研究院所对研发出来的技术市场价值大小无法判断,在利益链条中,利益最大化对于研发部门来说难以达到;其次,大学的研究所自己创办企业,心理上认为有失学术自由原则,再加上并不擅长作企业家,因此顾虑重重;第三,从基础研究来说,认为自己的科研成果应该由国家无偿埋单。然而,拿着公共财政自己创业,就与其它企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所以有公共财政的矛盾。
对于企业来说,一旦抓住主流技术和产品,企业就会取得长足的发展。然而,在“天色朦胧”的时候,企业很难搞清楚哪一种技术是主流。因此,尽管充满着对主流技术的渴望,但企业对于研发部门真正的技术实力和水平心里没底,而且企业很难确定这项技术是否能完全为我所用。
国家创新体系涉及产业部门、基础研究部门和产业联合体,三者有不同的取向。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国内的大学、研究院所任务非常重,承担着从基础研究到生产全过程;而大部分企业面临着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这就突显了技术转移的不足。
谈到公共政策,梁桂指出提高整个创新链的效率非常必要。发达国家能够形成垄断利益,是由于提高了系统的效率,例如美国每5年调整一次技术转移的法律;而像我国一样的发展中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
他举例说,微软总公司把整个研究开发费用支付给微软中国研究院,研究院把成果转移给微软总公司,而不是自己申请专利,因为研究院自己没有这个权利。这种情况造成了越来越多的技术集中和垄断,其中的技术转让很多并非实质性转让,而是为了规避税收,增加利润,或者是为了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的制衡关系。这些跨国企业和控股子公司的技术交流只是内部的交流,并不能带来技术溢出。
正视差距 特色发展
“我国还没有建成完整的创新体系,现在必须通过法规促进创新主体的合理分工,通过财税政策正确利用外资,通过制定技术许可贸易的鼓励政策促进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通过正确利用金融工具促进跨国技术转移。”梁桂认为,立足中国本土市场的系统性研究还非常缺乏,虽然能够找到问题,但很少有解决方案。因此,不能简单地学习国外模式,中国的技术转移必须走自己的路。
“今年9月27日,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正式启动,希望各部门形成合力来促进技术转移经纪人体系建设,加大技术转移的技术支撑。”梁桂表示,政府将无偿资助企业和研究所共同把技术商品化,以促进研究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及商品化合作。
此外,梁桂还谈到了明年即将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在技术转让和进口技术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梁桂认为,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极大促进我国技术转移的发展,“依托国内技术转移的良好环境,中国特色的技术转移之路将走向繁荣!”